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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演义《鲁迅在西安》插图照片

现易俗剧院舞台旁的牌匾

《西安市志》第一卷84页插图 ■记者韩勋
1924年暑期,鲁迅先生等十几位学者名流应西北大学的邀请来西安讲学。其间适逢易俗社成立十二周年,先生在该社看戏五场。感念西安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能有这样一个立意提倡社会教育为宗旨的剧社,起移风易俗的作用,实属难能可贵,因而除自出机杼地给该社题赠《古调独弹》匾额一块以志庆贺外,还向该社慨然捐赠了五十元现洋的讲学酬金。此事至今在西安秦腔界传为美谈。
三个版本两处不同
《古调独弹》匾是鲁迅先生亲笔题赠,这在许多材料中都言之凿凿,各方均无异议。只是鲁迅当时所题之匾,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字属何体,匾为何式,随同联署的究竟有多少人?则还有些让人困惑的地方。市地方志办公室王民权先生称,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古调独弹》匾有三个字体、式样和联署人名与人数截然不同的文本。第一个,作为插页收在单演义《鲁迅在西安》和薛绥之《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三辑中。第二个,刻在易俗社现在的舞台上,第三个,见于《西安易俗社七十周年资料汇编》、《陕西省戏剧志》(西安市卷)和《西安市志》(第一卷)。
说三个版本截然不同,先看字体。第一个《古调独弹》四个大字属篆味隶书,上下款和联署人名为楷书,看不出究为何人所写,第二个《古调独弹》四个大字是大家熟知的“鲁体”行书,上下款和联署人名统为不知何氏所写之行楷,而第三个则从上下款到联署人名,到“古调独弹”四个大字,则均为大家眼熟的“鲁体”行书。
王民全经过考证,发现三个版本的第二个不同,是联合署名者的人数的差别。第一个版本上,联署的人数是十二人,为蒋廷黻(南开大学教授)、李济(南开大学教授)、孙伏园(北京《晨报》记者)、陈定谟(南开大学教授)、陈钟凡(东南大学教授)、周树人(即鲁迅,北京大学教授)、王同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文海(东南大学教授)、李顺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小隐(《京报》记者)、关颂声(身份不详)、夏元
(北京大学前理学院院长);第二个版本上署名的只有十一人,少了个李济。第三个又比第二个少一人,仅为十人,没有了蒋廷黻。三个文本,三个数字,一个比一个少,署名顺序为二与三相近,一与二不同。由是不仅使人产生一个疑问:鲁迅的《古调独弹》匾到底题了一幅还是三幅?如果是三幅,那么何以联署人数和顺序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而如果就是一幅,那么又到底哪一幅是真的?
王民权以为,鲁迅当时题赠三幅匾额的可能性不大,甚至可以说没有。理由除了三种文本联署的人数和排序差异或差异悬殊无法解释之外,还在于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关这种情况的任何记载,而与鲁迅同来讲学亲与其事的孙伏园先生在《鲁迅与易俗社》一文中,却毫不含糊地说是鲁迅“亲笔题”古调独弹四字,制成匾额一块……如果鲁迅当时真的连题三幅,制匾赠之,则无疑会被传为美谈,为其题匾佳话增色多多,知情如孙伏园,怎么会轻易放过这一精彩瞬间?怎么受赠者易俗社会像没事一样,未作任何渲染?
判定真伪三个理由
综合各种材料,王民权以为鲁迅先生的《古调独弹》匾当时只题了一幅,也就是说,现在此匾的三个文本,只有一个为先生手泽,其余两个则是假的。至于真的是哪一个,经过反复比较、斟酌,王民权以为就是正文及上下款和联署人名都是鲁体的第三个,也就是《西安易俗社七十周年资料汇编》、《陕西省戏剧志》和《西安市志》所收的那个。理由如下:
第一,鲁迅先生虽以文名世,然其书法也风格独具,十分有名,郭沫若曾说它“融冶篆隶于一炉,听任心腕之交应,朴质而不拘挛,洒脱而有法度。远逾唐宋,直攀魏晋”。但世间流传其作品,多为行书,鲜见其有以隶书示人者,也不符合先生习惯以行书题赠的一贯做法。而尤其重要的,是它的落款为“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谷旦”,因为鲁迅先生来陕讲学的时间是民国十三年,亦即一九二四年暑期,年、月均明显不符。以先生之严谨,他可能把这个时间写错吗?这个文本显然是个赝品。
第二,鲁迅为书法大家,但其不仅绝少以隶书示人,也从未见其以楷书示人者。同时,匾额之书,有一匾一体者,有一匾二体者,一般视书者之习惯与兴趣,并无一定之规。然以两体出现者,则多是正文为隶、篆、楷、魏各体,题款为行书或楷书,鲜见有正文行书,题款却为楷书的。王民权推测,这个匾额很可能是近人把鲁迅亲题的匾额正文和不知何人另写的题款拼接在一起的,其真实性与第一个文本同样值得怀疑。
第三,与第一、第二两个文本迥然不同的是,第三个文本,不光“古调独弹”四个大字是鲜亮的鲁体行书,其上款“陕西易俗社十二周年纪念”,下款“中华民国十三年八月谷旦”及联署各人名,也都是鲜亮的鲁体行书,而且不仅符合鲁体的特色,符合鲁迅先生的书写习惯和一般题匾的程式,题款的内容和时间也都跟史实完全一致。
不仅此也,依王民权的推断,这三个文本在时间上,也以第三个最早,第一个次之,第二个最晚;就其真伪程度而言,也是时间愈后,其可靠性愈弱而伪造的可能性愈大。
“挖除”之说可以排除
但是,关于当年参与题词的人数,一九三一年易俗社的《简明报告》上明确记载的是十二人,现在一般也都认为是十二人,而王民权判定为真品的第三个匾额上却只有十人,这又怎么解释?怎么能够让人相信它就是真的呢?王民权认为解开这个问题并不难。因为这个报告的形成时间本身就告诉人们,它其实并不是原始的第一手的资料,而是时隔7年之后才出现的。虽然它是易俗社自己形成的东西,看似权威,却经不起稍微仔细的推敲。原因是作为鲁迅题匾的目击者,时任易俗社戏曲学校教务主任的李约祉后来给单演义的信中,并未讲到联署的人数和人名。随同鲁迅在易俗社看戏、赴宴的孙伏园在《鲁迅和易俗社》一文中,也只是说“匾额上除鲁迅先生以周树人的名字署名外,还有我们其他同行的学者多人”,同样没有说出人数多少和确切的人名。
前几年有学者转述了一种说法,说,原来联署的确是十二人,后来因为蒋廷黻、李济二人去了台湾,解放后被人挖掉,所以只剩下十个了。王民权认为,解放以后运动不断,有“问题”而被从碑匾书刊上“消灭”的的确不少,这是事实。但此匾则不是这样。因为蒋、李二氏去台不假,可匾上联署诸人去台者不独蒋、李二人,如刘文海,如李顺卿,如关颂声,也都去了台湾,为何没将他们的名字挖掉,偏偏光把蒋、李二氏挖掉了?再说,去台被挖,是属政治问题,但政治问题绝非去台一种。王桐龄讲学时就对以祸陕闻名的刘镇华极尽谄谀,回京后又在女师大风潮中为虎作伥,受到鲁迅《“公理”与把戏》一文的抨击。王小隐,即鲁迅《说胡须》中嘲讽批判的谬把胡须当“国粹”的“聪明的名士”,日伪时期,又参与孟府投降卖国活动,沦为日帝文化侵略之帮凶。倘以当年的政治标准观之,其“罪”谅皆不比去台为轻,为什么也俱未见挖除?何况,此本联署十人的名字恰在此匾下部的中间,于一般题匾的规矩并无不合。倘若原来真的是十二人联署,则蒋、李二氏应该是左边一个,右边一个,而且肯定一个开头,一个收尾,好为日后的挖除提供便利。但事实如何?单演义转述易俗社一九三一年《简明报告》所记联署顺序,是除用周树人名字的鲁迅外,有王桐龄、陈钟凡、李顺卿、陈定谟、刘文海、孙伏园、李济、夏元
、关颂声;还有以后成为汉奸卖国贼的王小隐、蒋廷黻,共十二人;单演义《鲁迅在西安》所收文本,亦即第一个文本,联署者以蒋、李打头,二人紧挨着都在右边。易俗社舞台上现刻的文本,虽无李济之名,但蒋廷黻的名字却是赫然居中的。凡此皆说明即使这些根据回忆或传说列举的名单,也没有人敢肯定这两人一个在前,一个断后,一个居左,一个居右,为什么这个文本就一定会是这样呢?没有道理。因此,王民权认为挖除之说不能成立。
大半个世纪过去,西安人如今见到《古调独弹》匾额,便会回忆起鲁迅的古城之行。匾额是载体,是历史的一个截面,当然要给后人留下真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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