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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工商人员冒雨向群众讲解有关法规。(记者尚洪涛摄)

昨日,我市工商部门的流动宣传车接受市民的投诉。
(记者张万山摄)

昨天,工商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所向44家单位颁发诚信单位的牌匾。(记者李福民见习记者冯炜摄)

工商莲湖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的人员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记者李福民见习记者冯炜馨摄)

昨天,工商雁塔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记者李福民见习记者冯炜摄)
维权风雨无阻
■记者郝迎利实习生靳文娟
料峭寒风裹挟着冰冷的雨水,使“3·15”消费者权益日增添了几分寒意,但昨天的钟楼盘道西安邮电广场依然彩球飘扬,人声鼎沸,宣传展板整齐排列,西安市工商局和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举行的消费咨询服务活动如期举行。从热烈的氛围中,我们谛听到风雨无阻的维权脚步声。
工作人员风雨也不能阻挡履行职责
从清晨开始中雨一直下个不停,人们都担心今天的咨询服务活动是否会取消,但是,市工商局和消协的同志明确地表示:今天即使没有投诉,我们也要全力履行自己的宣传宗旨,把活动进行到底。
他们把咨询服务台从露天搬到了邮电广场的房檐下,热情接待群众,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消费手册》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讲解真假商品知识,宣传“和谐消费”的内容及意义,并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申诉。与此同时,市工商局各分局、县局、各区县消费者协会及各工作站还在各自辖区繁华地段设立有29个分会场,并深入到61个乡镇和39个社区街道,23所大专院校、75个厂矿企业、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据统计,西安市工商系统和消协系统共散发《消费手册》10万份,其它各种宣传资料45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万余人次,受理投诉1120件,当天解决315件。
消费者投诉更显专业性特点
风雨更挡不住消费者维权的迫切脚步。有一位家住长安区的消费者,今年3月4日买了一台饮水机,两天后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未果,一大早6点就赶到了会场,希望在今天这个活动中事情能得到解决。工作人员都由衷地感叹: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提高了。
活动现场还能明确地感受到,消费者维权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比如,对于一些高科技产品如家电、电脑和手机等,他们会问这样的问题:“手机升级算不算维修?”;对于一些有形商品之外的无形领域,消费者的投诉已经更多地涉及,例如环保、污染、噪音、房屋面积、建筑楼距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说明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这些新现象的出现,也将更加督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据了解,昨天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房产、医疗等方面。
消费维权律师团
注意保存证据
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今年消费维权队伍里增加了西安市消协消费维权律师团,这个成立于去年秋季的组织将负责为部分消费者义务打官司。据律师团的刘云江律师介绍,目前,该团还存在一定的工作阻力。他们希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律师团,从而有利于消费者咨询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希望得到政府更大的支持;其次在节庆活动时在商场给经营者、消费者分发一些宣传资料,希望商家转变观念,支持他们的行动。
刘律师还强调说,目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绝对增强了,但是还缺乏一些维权的常识。比如我们平时购物时的电脑小票、发票等票据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这些票据是处理投诉时的关键证据,否则问题很难处理。
商家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服务
以前,很多商家对“3·15”活动很头疼,或者利用活动大搞促销,但昨天在钟楼附近,记者看到很多商家改变了以往的做法。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商家不愿再被动地应付这个活动,而是在活动之前就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自身的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改善他们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有一家手机卖场,在当天为手机用户免费清洗手机,手机维修打7.5折,并现场设立投诉受理台,接受消费者关于手机的任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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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受理27起价格投诉案件
本报讯(记者顾荣)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市14个宣传点,6个宣传流动组同时开展了以“倡导价格诚信,维护价格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70余名物价干部冒雨宣传价格政策,现场受理价格投诉案件27起,对8起案件进行了查处。
在开元商城门前,省和市物价局联合设立了价格宣传咨询服务中心会场,市政协副主席陈振虎在百忙中来到宣传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市物价局局长陈忠、纪检组长丛远飞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医疗、教育、物业、水电气暖等价格热点问题。从此次活动中看,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和受理价格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供热、物业收费、天然气安装费和一些价格欺诈行为上。物价部门表示,下一步将集中处理群众投诉的价格问题,坚决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质量促和谐构建标准化社区

市质监人员和碑林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走上街头,宣传质量知识和标准化知识,为老百姓服务。记者原建军实习生刘文彬文/图
本报讯 “没想到老大难的问题,在这里一会儿就解决了……”昨天,三学街76岁的张华老人走出社区公共活动室,拿着自己被质监人员修理好的血压计开心地笑了。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碑林区政府、市质监局以及质监碑林分局和三学街社区联合举办了“质量标准进社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老百姓现场检查、修理有问题的日常用品,并讲解了社区日常管理标准化知识。
坚持“质量促和谐,构建标准化社区”这一主题,质监碑林分局执法人员在三学街街头搭建了临时会场、升起了热气球、竖立起宣传板,着重向居民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商品质量鉴别等日常知识。记者现场看到,“加强计量监督,服务经济发展”的宣传板前,围了很多居民,他们都在积极了解计量研究所的情况,看看该所能为自己解决多少日常生活中的烦恼。同时,计量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带来了血压计检测仪、眼镜测量仪为小区居民免费检测。闻讯前来检测的居民络绎不绝,计量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给居民发放关于“保护眼睛知识”、“如何预防近视”等宣传资料,耐心的解答疑问。记者在眼镜测量仪器前看到牛玉玲老人带着自己的女儿和孙女,祖孙三代来给自己佩带的眼镜做检测,老人说:“我们三个都戴眼镜,我是老花镜,女儿和孙女都是近视,孙女一个眼睛带点散光,平时女儿上班,孙女上学,自己腿脚又不方便,就很少出去,这个眼镜都戴了三四年了,今天检测人员来到家门口,我就和女儿、孙女一起过来了。”监测完眼镜后,老人又去测了血压,经过检查得知自己身体很好后,老人满意的走了。
市质监局副局长张鹏飞、碑林区副区长王育选对记者说:“‘质量促和谐,构建标准化社区’活动,在我市今年还是首次开展,此次活动借鉴了近年来各大城市质量标准进社区活动的成功经验,又结合了我市社区的实际情况,所以活动举行得很成功,为今后我市质量标准大规模走进社区工作探明了一个方向。”
古迹岭小区6户业主“我们讨要阳光权”
本报讯(记者拓玲)“才住了不到一年,建设公司就在我们窗户对面又盖起一栋楼,两楼间距只有1米多,等这楼盖起来,我们家的阳光就全被挡住了,可我们多次找开发商讨要采光权,他们到现在都没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昨日,眼看着房屋对面的工地机器轰鸣,家住古迹岭小区副32号楼的6户居民集体向记者反映道。
据家住4层住户的戴先生反映,由于古迹岭地区低洼改造,他们2006年春节回迁到现在居住的小区副32号楼,但住了还没一年,去年10月,古迹岭道路拓宽拆迁安置建设有限公司就在紧邻楼房南侧的地段打起地基,要盖一栋分别高7层和13层的拐角副楼。“我们现在一推窗户,就能看见环城公园有树有水的美景,可这楼要是盖起来,南边厨房和卧室的日照就会完全被挡住,原先北边仅靠西照能照点阳光的房子今后也会一年四季照不到阳光。”住户们担心的还不至于此,七楼李女士说:“这楼盖起来和我们的间距不到两米,由于达不到天然气管道的通风要求,今后大家将无法使用壁挂锅炉等天然气用品。”
发现自身权益受损,住户们从今年1月起多次找到市规划局反映情况,由于该建设公司除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外,其余相关手续不完善,规划局曾口头要求工地停工。“但规划局人一走,他们就又开工了”,住户们说。2月初,在规划局的协调下,建设公司负责人和住户们曾就住户索要阳光权问题多次协商,建设公司提出为住户调换房屋等方案未得到住户同意,而双方有意通过赔偿解决问题,又因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至今未能达成一致。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古迹岭道路拓宽拆迁安置建设有限公司刘姓负责人,该负责人拿出规划图纸解释称,目前在建的副楼是与副32号楼统一于2002年完成规划的,规划当中两楼净距离为1.8米,南户窗台原本就预留有接建口,住户回迁时就应当知道南户侧采光面会受影响。如果住户们不知道,应该是处安办分房时的工作疏忽。而住户们却表示,大伙回迁时根本就不知道建设公司今后要建副楼一事。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在为如何赔偿进行协商。
如何保护自己的“阳光权”,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关注的问题。日前正在全国“两会”上被与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物权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虽然维权之路艰难,但住户们表示,一定要向建设公司讨个说法。
卖冒牌灯管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郝迎利通讯员宋东明)昨日,工商未央分局经检大队在大明宫机电市场查处一涉嫌注册商标侵权案,查扣假冒“电工”牌灯管75支。
3月14日,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来人反映:有人冒用该公司生产的“电工”牌(注册商标)电子日光灯管。接到投诉后,工商未央分局经检大队迅速组织人力,和该公司投诉人员一起奔赴大明宫机电市场。根据投诉人员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在该市场3排41-42号上海亚灯亚明照明经销部,现场查获标有“电工”字样的日光灯管75支。经技术鉴定,该公司人员当场认定这些灯管并非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纯属假冒,并提出上述产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相关法律,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这些产品,并对该经销部商标侵权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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