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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拓玲 实习生 张斯 齐向楠)此次从汶川大地震中抢救出的一批重要城建档案资料,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我省城建档案工作在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能力,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档案,市、县重要档案应异地备份。
《通知》指出,各市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部门移交档案。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城建档案馆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市、县重要城建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载体应在异地备份。各地城建档案馆还应制定针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加强平时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市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现用的城建档案馆馆房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特别是抗震设防能力的检查,存在抗震设防能力隐患的,要尽早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和改造。要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领导,在加大经费投入、配备高素质人才、保持机构人员稳定等方面给予充分关注,保证城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