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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用高额利息做诱饵为银行拉存款,然后伪造印鉴从银行转走款项。空手套白狼,原成都市陆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江风等15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作案8起,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成都市检察院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洗钱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等罪名对该案提起公诉。
记者昨获悉,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董事长杨江风被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公司财务经理余海、总经理卢家强被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其他1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20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检察机关介绍,此案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涉案中原四川蜀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仕明因将杨江风等人诈骗银行的6500万元黑钱洗“白”而被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同时他还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10万元)。据介绍,这是四川首例以洗钱罪判刑的案件,同时也创下迄今为止已判决的全国洗钱罪金额之最。
伪造印鉴转走上亿存款
据了解,此案被告人除原成都陆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江风、总经理卢家强、财务经理余海外,还涉及四川金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经理金春来等共计15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11日,涉案人员杨江风、卢家强、余海、金春来、马宇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将红世公司的2700万元引存至成都某银行蜀汉支行。随后,这伙人找到了红世公司的财务经理黄健,黄为这伙人伪造公司印鉴大开方便之门,并收取20万元好处费。余海等人以伪造该公司印鉴、伪造转账凭证,从银行将该公司2700万元存款全部转走。事后,余海等人为避免案发,用诈骗其他单位的资金还了1700万元。
2005年11月,涉案人员涂建国与黄永泰共谋,由涂建国出面找到四川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条件,涂建国顺利地说服该公司将5000万元存到某银行成都锦江支行。随后,该团伙使用伪造的转账支票将其中的4995万元非法转走。
2006年1月,涉案人员杨江风、余海、卢家强、王俊松、谢炜祥、马宇将某销售公司共计6000万元引存到某银行成都蜀汉支行,随后用高额好处费打通“关节”,仿造了银行的取款印鉴,使用伪造的转款凭证将其中的3179.6万元非法转走。为了骗取对方信任,杨江风等人用从其他单位诈骗来的资金归还了3191余万元。
一次骗了8000万
2006年6月,金春来找到四川蜀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仕明,得到金的许诺后,杨仕明引存四川某公司8000万元到某银行成都蜀汉支行。事成后,杨仕明不仅如愿获得800万元贴息,还得到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A6四驱车。随后,杨江风等人又在获取该公司的财务印鉴后,将8000万元存款中的6500万元转入杨仕明的四川蜀港公司,并制作了一张8000万元的虚假定期存单用于欺骗存款公司。
2006年7月,杨江风、王志明、马宇经共谋,将某建筑设计院3000万元引存至某银行成都罗家碾支行。他们通过数十万元好处费开路,顺利仿制该公司取款印鉴,使用仿制的电子汇款凭证将3000万元存款中的2999万元非法转走。
得手数次,这伙人更加疯狂作案,据公诉检察官介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该团伙共作案8起,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案发后,经警方努力追回1亿余元,但尚有近1亿元的损失仍未挽回。
成都市检察院首次以洗钱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杨仕明提供自己虚假注册方式成立的四川蜀港投资有限公司等账户帮助杨江风等人转款、取现,其行为也构成洗钱罪。
《成都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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