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瑾)
在本次人代会上,代表们纷纷以递交议案的方式为西安发展出谋划策。经过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4件议案。
根据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规定,到1月21日20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1件。其中,有关经济发展和“三农”方面的10件;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8件;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2件,有关基层政权建设和推进公正司法方面的1件。
按照相关法规,大会秘书处将上述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大会秘书处建议将其中4件作为议案处理,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会后,2件交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2件交由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并分别将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其他17件议案,不具备立案条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会后一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目录:
1.赵乃森等14名代表:关于制定《西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
2.庞新城等12名代表: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的议案
3.张明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西安市城市结构生态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4.刘存柱等13名代表:关于修改《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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