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 农
深圳某房地产商推出特惠单位,对此前已购房的业主将按特惠单位的价格全部进行差额补偿,成为深圳首个全额补偿前业主差额的开发商。地产商认为自己是尽社会道义。(3月31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市场契约论,房地产商在降价过程中没有义务补偿老业主的经济损失。所以,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商对老业主进行降价后全额补偿的行为和态度,多少让人生出一些暖意——不只房价渐显回调的态势,房地产商的商业伦理也愈发成熟了,开始对消费者有了悲悯情怀。但思忖起来,房地产商的这种道义论更像是一种伪道义。
审视房地产商的道义论,必须考量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状态。今年的房地产市场已经远非此前的狂热所比,一是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商品房销售量迅速萎靡,以广州为例,商品房价格在继续下跌中2月份成交量同比下降近七成;二是无论房价是否“假摔”、是否出现“拐点”,一些城市房价下跌是不争的事实,本次承诺全额补偿前业主的深圳楼盘,从去年年底的均价2万元/平方米“特惠”到了1.3万元/平方米;三是在房价下降过程中,已购房的消费者反应强烈,此前深圳部分业主纷纷要求补偿或者退房,甚至上访到相关部门;四是房地产商在如此市场状态下各种打折或促销手段频仍,花样繁多。
总体上来看,房地产市场仿佛进入了一个“震荡整理”期。在此期间,消费者或许是迷惘的,但房地产商却是焦灼的。销售量下滑几乎让所有的房地产企业感到资金链紧张,如果不降价,销售、利润情况或许就不能保证。也就是说,通过降价、打折等手段促使自己的楼盘销售回暖进而完成销售和回笼资金,是房地产商目前较为通用的“自救”手段。
那么,房地产商所谓的道义论、所谓体恤和关怀消费者,是否也是一种营销手段就很值得怀疑。还记得前几年房地产商“赚钱赚得手发抖”的内幕,也没有忘记不给穷人盖房的种种怪论,从中很难想象因了楼市冷淡房地产商就更富“人文情怀”了。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市场上生产的商品房70%~80%是高档房,严重供大于求,而低端住宅明显供不应求。由此来看,所谓体恤和关怀消费者不过是一句谎言。 (作者系高校教师) |